感謝各位夥伴踴躍參與我們的第二場次說明會!此次活動聚焦於實際填報操作,從基本觀念釐清、表單格式解析,及MIT實質轉型的概念說明,協助業者面對即將上路的美國原產地聲明規範。
活動結束後,我們收到許多實用、具體的提問,為了讓更多無法參與者也能獲得第一手資訊,我們特別彙整Q&A精選專欄,整理出實戰中常見的重點與疑問,幫助大家釐清填報細節、降低誤填風險。
問答精華彙整Q&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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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內容 |
答覆內容 |
1 |
如果是走快遞物流方式出口至美國,仍然需要提供原產地聲明書嗎? |
5月7日起,台灣產製(MIT)貨品至美國,應簽具「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」,無論海、空運或快遞,若經出口報關程序者,須具結產地屬實,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|
2 |
產地標示聲明問題,若外箱沒標示臺灣製造或臺灣製造一定要勾選嗎? |
根據現行法規,報關時申報「產地標示」貼的位置,指商品本體、內包裝或外包裝有清楚載明產地,因此僅有外箱沒有標示產地者,得於本身、外包裝擇一標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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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目前所提供的輸美產品聲明書,不知是短暫性或長期性要求?會有其它硬性要求,如產證或其它證明文件? |
目前因美國關稅政策尚不明朗,貿易署及海關無法確認對輸美產品原產地聲明書是否將延長、取消或它是長短期對策;其他硬性要求或文件,在台灣出口地暫無其他變化或證明文件需要。 |
4 |
若同一批貨有參雜陸製商品,會建議如何處理,分開貨品還是以同一份貨品配兩份報關單。 |
1.商業發票及裝箱單:分別列出每項貨品,並標註正確產地及數量,與報關單分項內容一致 2.貨物包裝:內部分離不同產地貨品,即使同一出口報關,實務上建議貨物內包裝盡量分開,避免混淆。 3.每件貨品須有清楚且正確的產地標示。無論是否混箱包裝,台灣製商品須於商品本體及內外包裝上明確標示「Made in Taiwan」。 對於陸製商品,若商品本體或內包裝未標示「Made in China」,請盡量避免將其與台灣製商品混裝,尤外箱上有標示「Made in Taiwan」產地標,以免造成產地標示混淆或誤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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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目前所了解的資訊,台灣和美國報單並不互通,所以實務上我們是應該要和客戶索取HS CODE來報關才正確嗎?美國的進口報關通常不是也是由客戶的報關行完成嗎?那我們出口商應該做的是什麼呢? |
台灣的出口報單並不會自動對接或轉入美國海關系統,兩邊報關系統完全獨立,美國進口商(或其報關行)需重新進行報關申報作業。 台灣和美國的關稅分類不完全一致,美國HTS碼是10碼制,台灣是12碼制與台灣不同;固然全球統一適用是前6碼。 台灣出口商應該準備的是配合台灣出口地相關作業規範,如國貨產地標示,判斷輸出貨物原產地(有無達實質轉型定義或非簡易加工),根據買賣雙方交易合約出口貨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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